关于表彰2019年度建筑业协会建筑业
企业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运建协[2019]0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晋民发[2014]75号)文件精神,按照《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彰管理办法》,经各企业组织申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先进工作者评审办公室进行资料初审,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刘智强等21位同志评为2019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先进工作者,受表彰的名单将录入运城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希望获得建筑业企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引,大力弘扬、敢于担当、勇于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广大建筑企业管理者要向他们学习,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我市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提升而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先进工作者名单(排名不分前后,附件共2页)
附件:2019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先进工作者名单.xls
运城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