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建筑业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运建协﹝202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会员单位建筑业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提高工程建设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综合实力,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在行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小组协调小组文件《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晋民发﹝2014﹞75号)文件精神,协会决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等级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二、推荐办法:按附件1《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推荐办法认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三、申报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2,可复印,一律用A4纸,装订顺序见附件3。
2、业绩材料,用A4纸打印。要围绕《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整理,突出本单位主要业绩,字数不超过3000字。
3、企业主要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等)和获奖证件,注明证件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日期。
4、所有申报材料按装订顺序装订成一份。
四、其它事项:
被推荐单位应是运城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且入会时间满一年以上。
附件1、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doc
电 话:(0359)2091223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08号(唐都商务三楼东)
运城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