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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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QC小组活动成果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4-03-07

关于开展2024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

QC小组活动成果评价的通知


运建协20241


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经验成果,促进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普及,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质量效益,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协会决定择时召开2024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QC小组活动的成果评价交流会。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活动要求

1、QC小组活动成果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程序要求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T/CAQ10201-2020《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正确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活动成果具有时代特点。

2、QC小组组织健全,应在本企业进行注册和课题登记,注册表中必须注明小组类型(问题解决型、创新型);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活动。

3、成果应具有“小、实、活、新”特点、新老统计工具使用熟练、技术含量高,在现场改进、绿色环保、节能减排、BIM技术等方面成效显著,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符合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T/CAQ10201-2020《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内容要求,具有应用价值和创新的成果,成果应形成企业标准化。

4、QC小组活动成果的原始记录资料要规范齐全,严格按T/CAQ10201-2020标准中图2、图3程序进行编写。

二、报送资料的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

三、报送QC成果资料及发表要求

1、发表的QC成果资料一式六份,交流成果一式三份,一律为左翻式、A4纸双面彩色打印,侧面胶装成册(不得用塑料拉杆)。且报送后不得改动。

2、提交QC小组活动原始记录手册1份(仅指发布成果)。

3、申报表格见附表(单面打印),表1由法人单位统计并申报。

4、QC小组活动成果应形成企业标准化(工法、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QC小组活动成果按类别分为:问题解决型和创新型。

5、企业现场评审资料要有评委(取得省部级以上QC小组活动成果“推进者资格证”的)签字,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每个成果均需有2个(含2个)以上的QC小组活动推进者证的签字(附QC小组活动推进者证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6、以上资料均需要本单位盖章、个人签字的资料均要彩色扫描件,发表、交流的成果以word版本编辑。

7、各单位报送的成果均需要推荐表,并注明排序。

8、U盘内拷入资料: QC小组活动成果电子版材料(PDF版和现场发表PPT)、推荐表5(word)、附件表1。

9、报送发表QC 活动成果的名额:一级企业3~5个,一级以下企业1~3个。申报的所有发表成果经资料初审后择优按比例进行现场发表。不进行现场发表的成果自动转为交流成功。

报送交流QC活动成果的名额:数量不限。

不符合T/CAQ10201-2020标准要求或有抄袭、原文抄录等现象的成果将不予评价。

10、成果发表人员必须是本QC小组成员。

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在要求时间范围内积极组织申报,QC小组活动成果的交流会召开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文件可在协会网站、微信群中查询)

 

主管部门:质量安全技术部

联系人员:    王晓庆

联系电话:0359--2091223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08号(唐都商务)3楼东

   件:封面页,表一至表七

 

    附  件:封面页,表一至表七.docx


 

运城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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