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导则 |
来源:山西省建筑业协会 |
一、评选程序
1、评审办公室进行资料初审并量化打分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有无通报处罚及不良记录等
3、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审定
4、公布、表彰
二、评选方法
评选以考核项量化得分百分制为原则,同时设有附加得分项,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数量的总体量化得分情况设定一定比例的末位淘汰率。
三、量化得分
工程项目主要指标考核五项,总分85分;综合管理考核三项,总分15分。
1、工程项目成本符合中标通知书要求(10分)
2、工程项目工期符合中标通知书要求(10分)
3、工程项目质量创优方面:近三年内至少获得市级以上优良工程奖或行业管理部门工程质量优良评价等(30分)
4、工程项目安全达标方面:近三年内至少获得市级以上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建筑安全标准化优良工地、行业管理部门工程安全优良评价等(30分)
5、工程项目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5分)
6、综合管理考核: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合同,积极推广“五新”应用,重视管理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展建设科技重大、优秀、创新成果登记、QC小组活动、工程建设工法等(15分)
7、附加得分项:申报工程业绩获汾水杯奖(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在原百分制得分基础上附加5分。
四、奖项说明
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省部级工程质量奖:省优良工程、汾水杯、中州杯、白玉兰杯、长城杯等全国各省级工程质量奖和煤炭、化工、公路、铁路、水利等行业部级工程质量奖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优良评价等。
3、地市级工程质量奖:市优良工程、关公杯、云冈杯等全国各地市级工程质量奖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优良评价等。
4、工程项目安全达标:地市级以上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建筑安全标准化优良工地、行业管理部门工程安全优良评价等。
5、综合管理考核包括省(部)、市主管、厅局奖励和表彰,如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部等生产、技术管理方面获得的荣誉以及获劳模、奖章、优秀党员、优秀创新能手、先进工作者等精神文明方面获得的荣誉。
6、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35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两个文件中提出的“汾水杯奖”具体内容要求,不断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申报工程业绩获汾水杯奖(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设定为附加得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