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林草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传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 电 总 局

国 家 林 草 局

国 家 文 物 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pdf《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ofd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运城建筑业协会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59-2091223 传真:0359-2091223
地址:运城市河东街308号唐都商务三楼 晋ICP备16006838号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346号 技术支持:运城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