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公示意见暨第一批考核结论的通知(第636号)
来源:市场处
晋建市函[2018]6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晋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7〕1605号)要求,我厅近期对各初审部门报送的2017年度建设工程企业动态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附件1-4),公示截止日期2018年6月10日。企业和个人对公示意见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截止前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述。
考核意见为合格且公示期内无单位和人员对公示意见存在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截止后将资质证书副本交至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统一来我厅加盖动态考核结论印章。
考核意见非“合格”结论的企业应在公示截止前向各初审部门提交申述材料。各初审部门应于公示截止前完成对企业申述材料的原件核查及初审工作,将加盖原件审核章的申述材料及申述材料审查意见汇总表(附件5)报至我厅市场处。逾期未报,视为企业放弃申述。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