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13 16:45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事业部: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晋建质规字〔2022〕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省厅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