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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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考核结论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考核结论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3-10-23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晋建质函〔2023〕72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1232家检测机构动态考核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考核结论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论

(一)考核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机构,资质为纸质证书的将所有证书副本交送各市和省直有关厅(局)等初审部门,统一至我厅质量安全处加盖动态考核合格章,盖章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二)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检测机构,按照资质标准要求自发文之日起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向我厅质量安全处提交整改证明材料,经复核合格,可加注动态考核合格意见;整改期满复核未通过或逾期不复核的检测机构,依法予以撤回资质。

(三)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机构,资质过期依法注销和自行申请注销机构机构65家;不符合资质标准,依法撤回机构资质45家。不合格机构资质证书自发文之日起作废,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交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于2023年10月31日前交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工作要求

各初审部门要加大对基本合格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撤回资质和申请注销资质的检测机构及时交回资质证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业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提高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水平。

联 系 人:赵子珏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质)动态考核结论.et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砼类、预制构件类)动态考核结论 .et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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