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的通知
中施企协财税字〔2024〕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建筑企业加强对财税管理前沿理念、先进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推动工程建设行业财税管理创新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建筑财税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论文应为近三年建筑企业财税金融管理创新成果,选题应结合建筑企业财税金融工作实际和当前热点;
(二)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以及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论文应主题鲜明、论据充分、逻辑缜密、引文严谨、专业术语使用准确,避免工作总结、讲话式的文章;
(四)作者要对论文的原创性负责,严禁抄袭。未发表过的论文申报时须附“查重”报告,查重率控制在20%以内;
(五)论文篇幅限制在4000—6000字(含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
二、论文申报
(一)填写《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申报表》(附件1)、《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严格按照论文格式要求(附件3)撰写论文,电子版可从我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2024年6月7日前,将论文申报表(盖章扫描件)、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论文成果(word版)、“查重”报告等材料打包发至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邮件主题为“【财税论文】+所在单位简称”。如论文曾获奖或发表过,请将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封面及目录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
三、论文评审程序
(一)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论文进行初审;
(二)组织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进行评审;
(三)召开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进行评议;
(四)组织候选特等奖论文答辩;
(五)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事项
(一)论文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曾参与过我协会往年财税论文征集活动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入选优秀论文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配合、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五、联系方式
王海波 010-63253464、13253671661
郑求松 010-63253470、13511051209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