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专家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4〕3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财税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协会财税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更好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增补一批建筑财税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财税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工作策划能力等;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税管理相关工作满10年;
4.取得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6.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能够承担并完成我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申报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建筑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金融、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含副职);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财税相关专业的教授、研究员;
3.财税和金融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合伙人或部门负责人。
二、申报要求
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审批后向我会推荐。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专家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二)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三)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四)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做好申报资料审核、把关及汇总,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版)统一发至我会建筑财税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
(二)经审定合格的专家,入选我会建筑财税专家库,并颁发聘书,聘书有效期5年;
(三)已入选我会建筑财税专家库且仍在聘书有效期内的专家无需再次填报。具体名单登录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cs.cacem.com.cn/),专家信息如需更新,请及时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四)2018年入选我会建筑财税专家库的专家,聘期到期,自动解聘。如续聘,请重新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至我会建筑财税邮箱,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王海波 010-63253464、13253671661
郑求松 010-63253470、13511051209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4年4月15日